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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监理机构中负责项

目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2.0.7 驻地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部分工程监理工作的

驻地监理负责人。

2.0.8 监理计划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在监理合同期内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9 监理细则
根据监理计划,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分部工程或监理工作的某一方面,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操作性文件。

2.0.10 巡视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巡回检查活动。
2.0.11 旁站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某一具体的工序、工艺或部位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监理。
2.0.12 试验工程
为确认施工方案,获取控制参数所进行的试验路段或工程部位。
2.0.13 标准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建立施

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

2.0.14 自检
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实体

进行的旨在检查、评价质量合格与否的试验、检测。

2.0.15 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隧道机电系统等工程的监理。
2.0.16 公路机电工程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至交工验收之间,调整系统运行参数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检验系

统设备工作稳定性的时期。

3  一般规定

3.0.1 监理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