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包括挖上口宽小于
0.3 米的小排水沟、修坡、清除
场地草皮、杂物、交通安全及取土场、卸土场的小于
3 米宽的路修筑与维护所需的其他用工和费用。
十一、人工水下挖掘土是指表面有水,且无法排、抽、掏干情况下的人工挖掘运渠道、基槽、基坑、竖井、隧
洞底部土方工程。其定额(包括增运定额)应乘以下表水下系数,运输道上如无水,增运定额不应乘水下系
数。
水深(
m)
0.1 以下
0.1~0.3
水下系数
1.2
1.7
十二、如表面无水,但含水量超过 25%且粘筐粘工具,又不够一般淤泥者,则乘以 1.2 系数。
十三、土中含有漂石、块石占体积
25%
Ⅳ
以上,按 类土定额乘以
1.2 系数,单个体积大于 0.6㎡的孤石按
一般石方开挖定额另计解小爆破的费用。
Ⅳ
十四、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 类土定额计算。
Ⅲ
Ⅰ
十五、人工装土、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机动翻斗车、拖拉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 类土,
-
Ⅱ 类土按定额乘以 0.91
Ⅳ
系数, 类土乘以
1.09 系数。
十六、挖掘机或装载机装上土汽车运输各节己包括卸用材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
十七、各项运输定额,己包括运输损耗在内。一般土方工程,不另计算运输和其他损耗。
十八、压实定额适用于水利筑坝工程和堤、堰填筑工程。压实定额均按压实成品方计。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
必须增加的损耗,在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量和运输量时,按下式计算:
每
100 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A)
天然干容量
设计干容量
综合系数
A,包括开挖、上坝运输、雨后清理、边坡削坡、接缝削坡、施工深陷、取土坑、试验坑和不可避免
的压坏等损失因素。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坝料按表
1-1 所列,选择 A 值,使用时不得另行调整。
表 1-1
填筑料
A
机械填筑混合坝坝体土料
5.80
机械填筑均质坝坝体土料
4.93
机械填筑心(斜)墙土料
5.70
人工填筑坝体土料
3.43
人工填筑心墙土料
3.43
坝体砂砾料、反滤料
2.20
坝体石碴料
1.60
坝体堆石料
1.40
注:坝体石碴料是指母岩湿抗压强度等于或小于 30Mpa 的筑坝材料。坝体堆石料是指母岩湿抗压强度大于
30Mpa 的筑坝材料。
第一章 土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定额共
54
节。
二、本章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三、土壤的分类,除淤泥、流砂、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壤级别。
四、土方定额的名称: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五、一般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超过
16 米的基槽、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
80m
2
基坑土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