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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第 6.2.8 条第 4 款条文中

“距地面高

”是为方便操作和维修而做的技术性规定。

照明配电箱和照明配电板仅一字之差,配电功能基本相同,但安全性能完全不一样,因此对安

装高度要求也不一样。住宅户内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10. 《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公共部位应使用节能光源及节能控制措施。实际工程中因使用延时

开关控制节能灯会导致节能灯因频繁通断而易于损坏之后果。这种情况下,如采用白炽灯是否可行?

答:《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 年版)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都规

定并强调了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节能要求。

住宅的公共部位应包括楼梯间、电梯厅、门厅、走道等场所,其照明节能设计要点应该是:

1)对低于 10 层的住宅楼梯间和走道的照明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光源可采用白炽灯

(依据是《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 年版)第 6.5.3 条;《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2005)第 9.7.2 条、第 9.7.3 条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第 7.4.4 条和第 3.2.4 条第 34
款)。

2)10 层及以上的住宅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的应急照明从安全可靠性考虑,应采用普通

双控开关。鉴于高层住宅因设有电梯,正常情况下从楼梯间通行的人次少,楼梯间照明时间相对较
短,设计采用白炽灯也是可以的。但电梯厅和走道以及门厅等需要经常照明的部位则应采用高效节
能光源、高效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

3)当住宅设计有火警系统时,只要在火灾时能够具有自动点亮的措施,楼梯间的应急照明

也可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即避免了某种情况下忘记关灯出现的长明灯现象,又保证了紧急情况下人
员疏散的应急照明(依据是《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第 8.5.3 条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10.1.5.2 条第 5 款)。

11. 卫生间 0~2 区是否包括楼地面(底板)?
答:详见(

GB16895.13-2002)(idt IEC60364-7-701:1984)第 701 节:《装有澡盆或淋浴盆的

场所》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第 12.9.2 条和附录 D 的规定。

尚可参阅《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第十五章第三节特殊场所内的电气安全。

    12. 据了解,上海所有住宅小区均要设计小区安全防范工程,省建设厅对小区规模有无具体供电?
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第 5.2.1 条规定,该规范适用于 5 万 m

2

以上(含

5

m

2

),那么应理解为小于

5 万 m

2

的住宅小区可以不设,是否正确?

答: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第 3 章第 1 节

“一般规定”以及第 5 章

2 节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第 5.2.1 条“本节内容适用于总建筑面积

5 万 m

2

以上(含

5 万 m

2

),设有小区监控中心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

”。这是

本节所讲技术内容的适用条件,并不意味着大于(等于)

5 万 m

2

的小区必须设置安全防范系统,而

小于

5 万 m

2

的小区就可以不设安全防范系统。

关于住宅小区设与不设安全防范系统的问题,取决于使用功能、建设投资、总体规划及管理要求

等多种因素,本规范尚无涉及。

13. 住宅楼(商住楼)是否所有电源(照明、动力、消防)进线处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答 : 住 宅 的 定 义 : 供 家 庭 居 住 使 用 的 建 筑 。 详 见 (

GB50096-1999 ) ( 2003 年 版 ) 和

DBJ32/J26-2006)第 2 章

“术语”,商住楼的定义:底部商业营业场所与住宅组成的建筑,属住宅

的一种类型。

为了防治和减少住宅的电气火灾危险,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1999)(2003 年版)第 6.5.2 条第 7 款和《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J32/J26-2006)第 10.1.4.2 条规
定: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强调了住宅供电系统设计的安全要求。

住宅的消防电源进线断路器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

。其

原因是漏电与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可靠性来比较,后者为第一位的。详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

GB50116-98)第 9.0.4 条和条文说明。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第

9.2.8 条指出: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消防、人防电

4.3 住宅设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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