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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与混凝土墙耐火性能很好,可作防火墙用;承重砌体的耐火极限较非承重砌体有很大降

低。

 

(五)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他建筑可为二级。 

特殊构件

(或部位)的耐火极限

1 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为:甲级 1.20h、乙级 0.90h、丙级

0.60h。

2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为

3.00h.防火墙上原则上不开设洞口。当必须开设门窗,应采用

甲级防火门窗。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

3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1.50h 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4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 30kg/m

² 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线井,其井壁的耐火极限应为不低

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口应设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

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

2-3 层在楼层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为防火分隔。

6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7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小于 3.00h 的防火卷帘分

隔。

三、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和建筑长度

 

(一)除体育馆、剧院、展览建筑的观众厅、展览厅的长度和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外,一般非

高层民用建筑

(包括多层汽车库和高层建筑中与主体之间有防火分隔的裙房 )一个防火分区

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2500m²,长度不超过 150m。 

(二)一类高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1000m²。 

(三)二类高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1500m²。 

(四)地下室和人防工程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500m2;人防工程的防火分区

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

 

(五)地下或高层汽车库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2000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