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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服务,促进光伏产业协调有序发展,依据

国家相关政策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

见》制定本服务指南。

1.2.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接入 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接入 35 千伏及以上电网、或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

的的光伏电站,参照南方电网公司《新建电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办法》执行。

1.3.

按照简化并网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为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设立绿色通道,由各营业窗口统一受理并网申请,一个窗口对外

提供并网服务。

1.4.

对 于 以 10 ( 20 ) 千 伏 电 压 等 级 接 入 电 网 或 同 时 以 10 ( 20 ) 千

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

务;以 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区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

(未设立县区供电局的,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

1.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分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与审查、工程

设计与建设、并网验收、并网运行、电费结算与补贴转付等 6 个阶段,用户参

与环节的流程见下图,详细的流程图见附件 1 和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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