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服务,促进光伏产业协调有序发展,依据
国家相关政策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
见》制定本服务指南。
1.2.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接入 10(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接入 35 千伏及以上电网、或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
的的光伏电站,参照南方电网公司《新建电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办法》执行。
1.3.
按照简化并网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为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设立绿色通道,由各营业窗口统一受理并网申请,一个窗口对外
提供并网服务。
1.4.
对 于 以 10 ( 20 ) 千 伏 电 压 等 级 接 入 电 网 或 同 时 以 10 ( 20 ) 千
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
务;以 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区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
(未设立县区供电局的,由地市供电局提供并网服务)。
1.5.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分为并网申请、接入系统方案编制与审查、工程
设计与建设、并网验收、并网运行、电费结算与补贴转付等 6 个阶段,用户参
与环节的流程见下图,详细的流程图见附件 1 和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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