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钢屋架制作进行评定前,先进行焊接及螺栓连接质量评定,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进
行。
4.1.2 钢材的品种、规格、型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 钢材切割面必须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lmm 的缺楞。
4.2 基本项目:
4.2.1 构件外观表面无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 0.5mm。焊疤、飞溅物、毛刺应
清理干净。
4.2.2 螺栓孔光滑,无毛刺,孔壁垂直度偏差不大于板厚的 2%,孔圆度偏差不大于 1%。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5-12。
表
5-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屋架最外端两个孔或两端 L≤24m +3 -7
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L>24m +5 -10 用钢尺检查
2 屋架跨中高度 ±10
设计未要求起拱
+10 -5
设计要求起拱
±L/5000 用拉线、钢尺检查
4 相邻节间弦杆的弯曲 L/1000
5 固定檩条的连接件间距 ±5
6 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 ±1
7 节点杆件轴线交点错位 3 划线后,用钢尺检查
注:L 为屋架长度;l 为弦杆在相邻节点间距离。
成品保护
5.1 堆放构件时,地面必须垫平,避免支点受力不均。屋架吊点、支点应合理;宜立放,
以防止由于侧面刚度差而产生下挠或扭曲。
5.2 钢结构构件应涂防锈底漆,编号不得损坏。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构件运输、堆放变形:运输、堆放时,垫点不合理,上、下垫木不在一条垂直线上,或
由于场地沉陷等原因造成变形。如发生变形,应根据情况采用千斤顶、氧
-乙炔火焰加热或用
其它工具矫正。
6.2 构件扭曲:拼装时节点处型钢不吻合,连接处型钢与节点板间缝隙大于 3mm,应予
矫正,拼装时用夹具夹紧。长构件应拉通线,符合要求后再定位焊固定。长构件翻身时由于
刚度不足有可能产生变形,这时应事先进行临时加固。
6.3 起拱不符合要求:钢屋架拼装时,应严格检查拼装点角度,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
量的影响,并加以控制,避免产生累计误差。
6.4 焊接变形:应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及焊接工艺(包括焊接电流、速度、方向等)或采
用夹具、胎具将构件固定,然后再进行焊接,以防止焊接后翘曲变形。
6.5 跨度不准:制作、吊装、检查应用统一精度的钢尺。严格检查构件制作尺寸,不允许超
过允许偏差。
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