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8 条 设计洪水的计算 应符合洪水计算规范的规定
第
2.1.9 条 多年平均年输沙量的计算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当工程所在地的测站悬移质系列较长时
可采用算术平均值
二 当工程所在地的测站悬移质系列较短时 可接本站水量与输沙量关系或本站与相似
流域年
(月)输沙量关系插补延长后进行计算
三 当工程所在地无实测悬移质资料时 可用水电站所在地区的输沙量模数
(侵蚀模数)
图查算
或参照已建水库的淤积量估算
第
2.1.10 条 悬移质泥沙的多年平均颗粒级配的确定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当资料较多时
(如五年以上 且其中至少一年为丰水年) 可采用其历年的算术平均
值
二 当资料较少
(如五年以下)或无资料时 可参照邻近相似流域资料确定 条件允许时
宜通过实测进行检验
第
2.1.11 条 推移质输沙量可通过调查或采用其它计算方法确定
第
2.1.12 条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绘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有实测资料时
应综合分析实测的成果绘制
二 无实测资料时 可参照历史洪水 枯水流量调查成果或用水力学公式计算绘制 计
算中应根据该河道特性选择糙率
三 设计断面有水位资料 上 下游水文站也有水位流量资料 且其区间集水面积不大
(例如 10%)时 可通过水位相关法绘制
四
缺乏实测资料且有条件实测时
应进行实测确定
在绘制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时
应考虑回水顶托
弯道水流和河道冲刷淤积等的影响
第二节 水利及水能
第
2.2.1 条 水电站的技术经济分析 一般可采用动态的投资回收年限法 投资回收年
限宜定为
15 年
第
2.2.2 条 兼有发电和灌溉任务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 其取水方式和水量分配应根
据任务主次
灌区分布
电站规模等因素确定
第
2.2.3 条 径流调节和水能计算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对多年调节水库
应采用长系列
(或代表段) 按月平均流量进行计算
二
对年调节水库
应采用设计年的月
(旬)平均流量进行计算
三
无调节或日调节电站
应采用日
(时)平均流量进行计算
四 对年调节或无调节的水库 其计算年份 可选择丰水 平水 枯水三个代表年进行
计算
第
2.2.4 条 径流调节和水能计算成果 应绘制成下列曲线
一 调节流量过程线
(有灌溉或其它通航过木等任务时 应反映流量的年内分配)及历时
曲线
二
水头过程线及水头保证率曲线
三
出力过程线及出力保证率曲线
四
出力与发电量关系曲线及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关系曲线
第
2.2.5 条 水电站上下游已有或经批准即将兴建调节水库时 其径流调节和水能计算
应考虑上下游的调节作用和补偿调节要求
第
2.2.6 条 梯级水电站应研究各梯级间相互影响的因素 按获得梯级最大综合利用效
益的原则
确定其特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