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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归属问题的意见》(中央编办函

[2004]61 号)

15、《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 号)
16、《关于加强农村水电站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水电〔2004〕308 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规计

[2003]545 号)

1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二、验收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工作背景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建

设管理的制度建设,理顺建设各方管理关系,明确各方在水利建设中的责任,
规范验收行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建管司于

2004 年开始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和修订《验收规

程》及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工作。

《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对验收工作中涉及的行政

管理相关内容提出要求,验收工作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将在修订的有关技术标准
中予以明确。

(二)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1、验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立法必要性

1)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至九十年代未,我国的水利工程验收逐步形成

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特别是《验收规程》颁布实施以来,水利工程
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水利建
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国家对依法行政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验
收规程在许多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现行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没有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系统规范。

2)从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实际情况看,现行的相关规定缺乏统一协调性,

如验收主体的确定等。

3)目前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普遍存在四个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验收主体不清,程序临时议定。由于验收主体确定原则不协调,确定时

间与方式缺乏明确规定,往往是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后、验收前研究确定,竣工验
收主持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对项目的监管;验收组织与程序也缺乏规范;

二是行政任务过重,相关责任不明。验收工作事物性强,责任重,行政部门

需主持、参与的验收工作过多,既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也影响其他工作。

三是工作深度不足,验收质量不高。水利工程政府或部门组织的验收中,专

业评估作为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主要靠以专家个人身份参加组建的专家组工
作为主,普遍存在评估工作时间短、范围不全、深度不足问题。

四是验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验收责任不够明确,参验各方相关责任缺乏明

确规定;验收出现问题时难以真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鉴于上述原因,编制《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制定规章和修订规程的思路和原则
在制定验收管理规定和修订验收规程中,我们的总体思路是:维持现行水

利工程验收与质量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基本框架,增加水利工程验收法规,对标
准中与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管理不相适应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将水利水
电工程验收体系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验收规章;第二,验收规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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