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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总裁批准执行。

第八条

 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是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招聘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

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 8 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

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第三章 招聘计划

第九条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一)

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与审核: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

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

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

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

(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

审核。

(二)公司年度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结构调整、

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

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十条

 招聘计划

(一)

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和

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素

质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

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招

聘预算具体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

费用等。

 

(二)招聘计划的审批。在人员编制预算计划内的部门总经理、总监、高级

经理、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室人员、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人员的招聘

申请由公司总裁批准;分公司其它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总

经理批准。

(三)计划外招聘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同有关招聘部门就人员招

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