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总裁批准执行。
第八条
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是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招聘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
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 8 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
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第三章 招聘计划
第九条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一)
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与审核: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
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
门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
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
(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
审核。
(二)公司年度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结构调整、
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
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十条
招聘计划
(一)
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和
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素
质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
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招
聘预算具体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
费用等。
(二)招聘计划的审批。在人员编制预算计划内的部门总经理、总监、高级
经理、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室人员、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人员的招聘
申请由公司总裁批准;分公司其它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总
经理批准。
(三)计划外招聘申请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同有关招聘部门就人员招
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