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按照深圳市的这一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影响
其向员工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需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
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批准企业不得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参考法规:
《劳动法》等。
例:
2008 年 9 月 20 日起,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在被告管理的某中心当监控员,每月工资
900 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未为原告购买养老保险。
被告人员的护管员、监控员等部分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在
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期间、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1 月期间、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期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010 年 12 月 31 日,被告在某中心的物业管理项目合同终止。2011 年 1 月 6 日,原
告自愿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在被告处领取了
2011 年 1 月工资 150
元。
2011 年 3 月 3 日,原告向重庆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由被告支
付延时加班工资
22,660.56 元,节假日工资 2,580 元,双休日工资 9,288 元,该委驳回
了原告的仲裁请求,原告不服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获得了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支付
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现原告主张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其加
班工资的,本院不予支持。
解:
本案的法律要点是: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按国家规定可不执行支付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的规定。
本案中:由于被告对原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原告没有加班的事实,因此,原告主
张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其加班工资,未得到法院支持。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对工时的规定。尽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