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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没部建标

[1998]244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

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

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

—91)和《建筑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

—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 ,

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

“验评分

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

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

10 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

外,其他

9 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

13 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 4 章至第 12 章为子分

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

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

13 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

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

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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