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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平原地区移桩方法

2.3 施工作业带清理
2.3.1 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为 20m。穿越或跨越河流、沟渠、公路、铁路,地下水丰富和管沟挖深超过 5m

的地段及拖管车调头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占地宽度。山区非机械化施工及人工凿岩地段可根据地形、地貌条件酌情减少

占地宽度。

2.3.2 在施工带范围内,对于影响施工机具通行或施工作业的石块、杂草、树木应清理干净,沟、坎应予平整,有积水的地势低

洼地段应排水。施工作业带清理时,应注意对土地的保护,减少或防止产生水土流失。

2.3.3 清理和平整施工作业带时,应注意保护施工标志桩,如果损坏应立即恢复。
2.4 测量放线
2.4.1 应根据设计控制(转角)桩或其副桩进行测量放线,不得擅自改变线路位置。需要更改线路位置时,必须得到设计代表的书

面同意后,方可更改。

2.4.2 管道测量放线应放出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在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

上加设百米桩,并在桩间拉线或撒白灰线。一般地段施工作业带横断面布置见图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