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章
土建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
1节
土石方工程
1条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划分,依工程勘测
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
3.1.1);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2条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计算规则:
1、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
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
3.1.2 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表
3.1.2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30
1.50
1.20
0.77
1.00
1.15
0.92
0.67
0.87
1.00
0.80
0.83
1.08
1.25
1.00
2、
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条 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CM 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
+-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
计算。
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
2M,以平方米计算。
3、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
4条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M 以内,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
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 平方米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 3 米以外,坑底面积 20 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
在
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
3.1.4-1 规定
计算。
放坡系数表
表
3.1.4-1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
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1、 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1:0.5
1:0.33
1:0.25
1:0.33
1:0.25
1:0.10
1:0.75
1:0.67
1: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
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