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概论
1.环境:以人为主体,围绕着人群的空间以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
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称。
2.环境《环境保护法》,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
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
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
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
4.环境的基本特征: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与价值性。
5.环境质量:是指环境优劣的程度,指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
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度的量化表达。
6.环境容量:对一个地区,一定的环境要素,根据其自然净化能力,在特定的
污染源强布局结构条件下,为达环境目标值,所允许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7.环境影响: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
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
8.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
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
方法与制度。
9.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别:
按时间顺序:⑴环境质量评价、⑵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⑶环境影响后评估。
按评价对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环评。
按评价目的要求:单要素、多要素环评。
按环境要素:大气、水、声、生态和固体废物。
10. 环境影响后评价:就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以及防范措施的有
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性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措施,实现项目建设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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