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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
(
GBT8478-2008)中对铝窗型材壁厚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外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
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
壁厚,外门不应低于
2.0mm;外窗不应低于 1.4mm。《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2003)中对幕墙型材的壁厚作出明确规定:当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 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
要受力的部位不应小于
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 1.2m 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
小于
2.5mm;立柱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
(2)玻璃
2003 年 12 月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定下列部位必须使用
安全玻璃:1)
7 层及 7 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面积大于 1.5m2 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
最终装修面小于
500mm 的落地窗;3)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中对幕墙玻璃的应用作出如下规定:幕墙玻璃的公称厚度应经过强度和刚度验算后确定,
单片玻璃、中空玻璃的任一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
6mm,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
5mm,夹层玻璃、中空玻璃两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 3mm;幕墙玻璃的反射比不应大于
0.3;幕墙用中空玻璃的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 9mm。
四 与主体连接方式的区别
门窗的安装分为干法和湿法安装两种。干法为在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
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
安装方式;湿法为在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开始前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
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玻璃幕墙作
为悬挂在主体结构外侧的维护构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
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并宜具有三维位置可调的能力;玻璃幕墙构件连接处的连接件、焊缝、
螺栓、铆钉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和《高层民用建筑钢
结构技术规程》(
JGJ99)的有关规定,连接处的受力螺栓、铆钉不应少于 2 个等等。
五 性能的区别
门窗性能等级与幕墙分级标准不一致,相应要求也不相同。
(1)国标《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7106-2008)为
建筑门窗的性能制定如下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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