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强制性与自
愿性。一方面,部分行
业的部分食品必须强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而另一些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者
选择性实施;另一方面,对于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某些信息必须记录,而某些信息可以
选择性记录。
(
3)标准性。追溯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这些标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通用
层主要包括宏观的通用性追溯标准;基础层主要划分为信息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服
务标准;专用层是对基础层的细化,主要是从食品各行业的角度人手构建具体行业和具体
产品的应用指南和操作规范。
3. 原则
(
1)适度追溯原则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从广度、深度、精确度三个维度来
限制。其中,广度是指追溯系统处理属性信息的数量,深度是指向前追溯和向后跟踪的范围,
精度是指在进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过程中位置和属性信息的准确度,追溯的广度、深度、精
确度需在一定限度了,过度则成本浪费,不足则难有效果。
(
2)"向前一步、向后一步"原则
该原则是指每一个追溯的参与方需要向后一环节追溯到食品来源,并同时要标识并记
录接收方。这样每个追溯单元环环相扣做到无缝隙追溯,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就能准确找
到责任方。
(
3)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制度设计应该适应社会的发展。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生活需求的发展,
当人们对食品的关注点变化、对安全要求提高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应该提供能满足人
们关注点的信息,提供更能反映食品安全程度的信息;另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科学发展,在
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同时,应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效能、完善追溯体系、提
高追溯水平。
(
4)公众参与原则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一项公众的事业,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每个个体都不能置身
事外,公众应该积极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一项繁杂的工程,只有公众积极参与才能有
效实施。
(二)实施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维护市场经济平等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