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
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
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找食品资料上一览食品文库!
http://wk.yl1001.com/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