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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按产生原

因,可分为企业的涉税
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未纳税、少纳税面临税务机关查处补税、罚款、加收滞纳
金、刑罚与声誉损害等风险,以及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了
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按税务风险的性质,可划分为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
险、信誉与政策损失风险。从纳税遵从角度看,税务风险主要是指纳税遵从风险,可分为税
收政策遵从风险、纳税金额核算风险和税收筹划风险

3 种类型[2]。

2.1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少缴纳税收的风险

1)企业故意偷逃税款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在收购、保管、生产、销售各环节较多,

自制核算凭证较多,尤其交易对象是点多面广的农户,现金使用量较大,企业内控难度大,
成本高。原材料价格受供应量变化影响强,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不可变性,因此企业的经营
风险较一般企业高。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需尽量减少税款费用支出。通常在预期税
务检查查出率不高的思维下,就有可能利用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现金交易较多,难以实施税
务监控的特点,采取销售产品故意不开具发票,资金体外循环等手段,隐瞒产品应税销售
收入,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或利用原材料收购发票开具对象
是农户,无账可查、结算多数使用现金、收购量大、价格随时变化,很难查实的特点,要么
“虚购”原材料,要么“虚增”收购价格、数量,从而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原材料收购成本,
达到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从整个行业来看,肉类食品加工企业的零、负申报现象
较为普遍。这就极易引起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关注,面临严格的税务稽查。一旦受到查处,不
仅需补交所偷税款,还要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产生额外的负担和声誉损失。

2)税收政策信息缺乏的风险。国家关于肉类食品的税收政策法规众多,变动频繁,

企业很难及时全面地掌握所有政策法规,导致信息滞后,企业主观上并不想违法,但由于
对税法不精通不了解,其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而全然不知,就会产生少缴税风险。比如,国
家对初级肉类食品的范围进行调整,造成企业产品的适用税率提高,而企业则继续按原低
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国家对肉类食品流通企业减免增值税,但企业认为加工业也同样享受减
免增值税而少申报税款,从而造成少缴税风险。

3)过分纳税筹划的风险。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所涉及的税收优惠较多,给税收筹划提

供了较大的空间。但税收筹划在减少税负的过程中也存在风险。一是筹划人员的水平不一,
其制订的筹划方案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商业理由,从核算、处理的表面或形式上看符合税法规
定,但实质上有违税法,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如对低税率和高税率产品收入的划分筹
划,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为低税率收入过低,而进行调整补税产生风险。二是经营活动变
化可带来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纳税筹
划是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其制订的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以一定的企业生产
经营活动为载体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就很可能
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如果还按筹划方案申报纳税,就会面临补税风险。

2.2 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多缴纳税收的风险

现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都实行税款或成本费用抵扣制度,征管程序行为也成为税款

计算的一项重要因素。此外,国家对

“菜篮子”工程采取扶持政策,肉类食品加工企业适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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