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评价的环境
要素主要有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经济、景观
等,具体项目评价的环境因子应经过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后确定。
3.1.3 评价应按项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功能区划等进行路段(敏感
点)划分,并确定各路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声环境和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划分为三个工作等级,其他环境要素
可只进行敏感路段与一般路段的划分,并确定相应的评价工作深度。各环境要素
对应的路段划分原则及评价工作要求的详细规定参阅相应章节。
3.1.4 评价工作应注意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可操作性。
环境保护措施应以
“
”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实效
为原则,并符
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必要时应有比选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可行性、费用
效益比、可操作性等论证。
3.1.5 污染治理措施的效果应能满足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
声屏障等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可视交通量增长情况一次设计、分期实施。
3.1.6 改扩建项目,应查清原有公路的环境现状,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环境保护
措施。
3.1.7 在比选路线方案时,应结合工程量、施工难度、工程费用,对沿线地方政
府、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的程度(环境敏感度、受影响人群数量以及环境影响损
益量)等指标进行综合比选,采用定量和定性方式,从环保角度推荐较佳方案。
3.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3.2.1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
洁、准确,并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报告引用的数据须可靠、详实,评价结论应
明确、可信,环境保护措施应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3.2.2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a
)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b) 环境概况
c) 环境要素专题评价
d) 公众参与
e) 事故污染风险分析
f) 环境管理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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