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
2000m3/h。
3、汽车尾气:《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93)中的二级标准,见表 1-6。
表
1-6 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汽车工况
怠速
其它(g/kw·h)
项目
CO,%
HC,ppm
CO
HC+NOx
轻型车
3.5~4.5
900
34~54
14~22
4、噪声排放标准参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GB22337-2008),见表 1-7。
表
1-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单位: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5、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限值》(GB12523-90),见表 1-8。
表
1-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4 评价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
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调查与分析,了解周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工程分析,查清
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量;分析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提出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
与总量控制目标,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4.1 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掌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1.4.2 通过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调查与分析,了解周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工程分析,查清
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方式与排放量,分析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
总量控制目标。
1.4.3 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5 评价目的
1.5.1 确定该工程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和排放量;
1.5.2 查明该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
1.5.3 分析预测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大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1.5.4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对工程规划、设计进行环保可行性论证,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
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
1.5.5 从环保角度上对工程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并对工程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
1.6 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
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 4*4km 的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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