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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没有把安全考虑

放在第一位;还有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识,往往表现在查处力度、执行力度、处罚力度的

不足。以下就从消费者、企业、政府三个方面详细的分析:

  (一)消费者:缺乏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有的消费者对食品好坏的观念树立的不正确,认为蔬菜大个的、漂亮的就是好的,肉类

的要颜色鲜红的,重视食品的外观,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促进了不法生产者的违规造假。还

有就是消费者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在买东西的时候不注意看说明标签,鉴别能力有

限,当然消费者看标签也是对配料、生产日期这种基本信息的了解,对于其中的技术只有专

业生产人员才能解释,所以消费者方面并不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企业:一味追逐利益,道德败坏,缺乏诚信

  近些年来,我国的食品工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无论是

生产水平,还是技术设备都达不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要求。而且恶性的竞争导致有的

食品生产企业为了生存,制假造假,超量增加添加剂甚至非法添加物,有的为了降低成本

使用劣质的原料,降低了销售价格,排挤了其他质量正常的产品。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食品

生产企业一味的追逐利益,职业道德缺失,没有丝毫的诚信。总是想着降低成本,增加销售

量,利益就会随之越来越多,这样的企业文化的导向就是有问题的,他终究是忽视了消费

者的实践意识,没有好的产品,好的质量,好的安全保证,何谈利益之有。

  (三)政府监管:执行力不足,公信力下降

   我认为食品安全频繁出现问题,最重

要的原因是政府监管的不足,就食品工业来讲,我国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摊贩、小

餐饮数量巨大,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这些都会给食品质量管理和食

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就监管人员来讲,人均监管的相关生产单位数量太多,而且大

部分还不是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无法监管到位,甚至有无编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必

然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就监管部门来讲,在我国涉及到食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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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包括卫生、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发改委、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粮食局等。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的是分段监管和品种监管相结合

的模式,这样就会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的问题。就惩治力度来讲,

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

“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成本过

低根本达不到惩治的效果,甚至有的企业吊销许可证,也可以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但我认

为最为关键的还是监管执行上出现的问题,以双汇

“瘦肉精”事件为例,其十八道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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