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食品安全危
险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
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以及新研制、发现和引进的新资源食品的许可要
严格建立在危险性技术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尊重科学的原则修订《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
法》。通过组建的危险性分析专家队伍及时收集、分析食品危害情况,开展危险性评估,及时
发布预警。建立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使其承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
机构和血站等监督执法任务,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度和信誉度量化评价和分级,
对高风险、低信誉的企业重点监管
.
4、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法制是基础和保障。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上看,目前我国颁布的
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安全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经济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草案)》,尽早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食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
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现行《食品卫生法》了较大修改:一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为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二是对食品添加剂将实施许可
制度,生产者只能按照有关部门严格制定的法定目录进行添加,凡是目录之外的其他物质
——即使无害,也禁止添加。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为“三聚氰胺”这一最直接的动因,食品
添加剂将发生由乱到治的转折。三是建立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大幅提高惩罚性赔偿标准。
5、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的模式,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上,逐渐趋向于统一管理、协调高效。学习加拿大的监管模式,是
不错的选择。加拿大自
1997 年起,成立了食品检查检验局,集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重点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抽样检查和案件查处。该机构在全国设立
18
个地区级直属机构,共
5 000 多名职员,是加联邦最大的部委之一。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仍
有配合职能。如卫生部要做好食品安全和营养标准的制定,农业部要做好农产品种植养殖标
准和规范、产地环境等。
另外
“三鹿事件”曝光后不久,国务院已断然废除食品免检制度,而《食品安全法》草案
三审稿则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确认食品
“免检”从此走入历史。
6、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
对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和修正,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
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相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
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食品法律、法规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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