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4)食品安全警示信

息;(

5)放心食品公示;(6)相关新闻通告;(7)管理部门政务公开;(8)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

9)问题食品曝光台(投诉举报服务)。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与反馈机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职能部门要了解其公开的食品安全信息是否全面,能否符合

公众需求,就要靠公众的评价和信息公开的效果来检验。信息反馈就是在经济系统正常运行

中,将各种指令(决策)的执行情况返送给有关管理部门和领导者(即决策者),便于作

出新的指令。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登记簿等方式

来获取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反馈。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食品安全管理

部门可以进一步了解市场和社会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与消费者的心理,从而调整发布内

容,改进服务形式,拓宽发布渠道,使更多公众能够以快捷便利的方式获取所需的食品安

全信息。

 

  

 3.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媒体作为信息的载体与传递者,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足够的公众

信服力。因此,它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社会角色是公共舆论的传播与信息引导者,在引导公

众舆论时也有着绝对的优势。当食品安全影响到公众的生命安全时,作为社会信息渠道的新

闻媒体应该负责任地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并正确引导舆论。政府也要创

造宽松有利的环境鼓励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监督工作,大力支持并且积极配合新

闻媒体对食品安全案件的调查和报道,使之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三、完善食品安全事件赔偿制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赔偿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比如处罚过轻,处罚远低于违

法收益,因此惩罚性赔偿不能充分发挥其真正作用。又如,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赔偿诉讼,我

国实行的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然而消费者举证证明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颇有难度。

 

  

 1.加大处罚力度,完善食品消费惩罚性赔偿 

  

 应当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处以高额罚款

等。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例如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

找食品资料上一览食品文库!

http://wk.yl1001.com/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