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1.环境监测:是为了特定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时间和空间,用可以比较的环境信息和资
料收集的方法,对一种或多种环境要素或指标进行间断或连续监测。
2.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首先是对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所识别、预测的不利环境影响
进行跟踪监测;其次是有能力即使发现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未预计到的但实际发生的不
利环境影响,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作用:了解环境现状、变化趋势、监督污染排放情况、反映建设项目各
阶段环境影响,发现并解决问题。
4.环境监测计划的基本内容:⑴选择合适的监测对象和环境要素;⑵确定监测的范围;⑶
选择监测方法;⑷经费预算;⑸审核制度;⑹实施机构。
5.制定环境监测方案的基本原则:⑴必须依据环保法规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中
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⑵必须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⑶优先污染物优先监测;
⑷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6.环境监测方案的基本内容:⑴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⑵监测项目;⑶监测范围、点位布设
和监测频次;⑷样品采集、传输、前处理和分析测定;⑸全程序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⑹监
测方案的实施和承担者的资质要求。
7.环境空气的监测范围的确定原则: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等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所在地
区的自然条件、大气质量状况和敏感区分布等因素来确定。
8.环境空气的监测点布设: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不应少于 10 个;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
不应少于
6 个;三级评价项目,要布设 1~3 个。
9.环境空气的监测时间和频次要求:监测周期和频次按评价等级而定。一级评价项目不得少
于二期(夏季、冬季);二级评价可取一期不利季节,必要时也应作二期;三级必要时可作
一期监测。每期监测时间: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七天有效数据。
10. 地表水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⑴选择国家和地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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