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览文库!找行业资料上一览文库!
一览( 微信公众号:yilanshequ )

一览( 微信公众号:yilanshequ )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直接关注

收藏我们 |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一览文库> 注册会计师 >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集锦7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集锦7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集锦7

一览通:免费获取520份薪酬绩效文档

级别:| 积分:0 分 | 浏览:64434 | 大小:14.00KB | 下载:3572 次 | 上传:2014-07-19

简介: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人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如果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展开]
     

猜你喜欢

收藏 下载此文档 所需积分:0分